二十徒劳行--二十:看书闻法未懂义理、不能施行,为徒劳也
修行 勿修徒劳行
现今多有行人,执以看书而满足,或以闻法为功,却不履行之,作为实际行持,因此往往令修行不能进步,滞停不前,此一行举,实在是徒劳行,成就勿得,将无功而返也。
多见有的行者,一问起来这本经也看过,那佛书也读过;还有的人一开口就是某某法我知道,某某书我读过了的,某某的开示我也听过的,言罢洋洋得意,好像只要听过闻过某佛书或法义就是修行的本钱了,就不用作其他的修行行持了!因此在他们看来,听过了某某开示或闻法就完全知足,修行无他,成就自是无碍,其实听一遍两遍可以说连基本义理都没有闹懂,你问他时,一问三不知,这些人哪里是在修行啊!他们落入了一个魔障误区当中自尚不知。何以故?
这些人往往执着于“见过听过”,却不知修行不是仅仅要听过见过就够了,修行需要的是实施,这才是最关键的。无论什么经书法义,无论是何等行人,听过见过只表明有这一回事情的存在,却不表示已将其消化弄懂了。这个消化就是讲能真正将此法义先经过清楚地了解,然后运用在修行的实际行持上,落实到每个修行人的身口意三业行中,这才是看书学法的意义所在。而仅仅执着一时的“听过、见过、读过”又怎么可以代替实质意义的修行呢?
修行如果只是执着以看书闻法这个上面,那佛教徒不用修行,也不用实证,也不用照法义去履行,在看书的过程中自然就得以飘飘然如遗世独立,再可以羽化而登仙,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得境证道直入菩提聖境,这简直是太过于荒诞离谱了!
照这些人的观念深入下去,那就是说,修行的结果就是要让个个修行的人全部变成“语言学家”,“空头理论家”、“闻法大家”、“纸上谈兵家”了,而不用去实证,不用去脚踏实地去修行了!不错,道理确实知道得是很多了,但是,道理知道得再多,靠这些空头支票,口头理论家,卖狗皮膏药又怎么能真正地了生死呢?那只怕是美梦一场吧!
因此像这些张口闭口就是某某法我听过了,某某书我看过了的人,他们哪里是在修行啊,只怕应该叫做昏昏然才是真!其实修行人要清楚,修行不是要你听过课,看过书就够了,而是要实证,要实践到修行上,要落实到身口意三业的行持上去。即令听过课看过书又怎么样呢?听并不是理解,理解也并不是实施,哪怕你听十遍百遍,也不是真正地修行,而要把听了的课或开示加之理解、消化,融于实际修持,这才名为修行。看佛书也要这样,看得越多越好,目的在于把它弄懂,明其理趣,然后用于修正自己的行为。因此,学佛决不能看过听过就为了知,千万要记住呀!看几遍听几遍都不行的,正如我的玉妃姐姐给同学们的要求一样,你们看帕母的书要一百遍以上,而且要照着做,实际上目的就是要让你们学懂后付之于实践,行持于当务,这才叫修行,才会取得成就。
诸多行者学佛修行,无非就要依此要求而行持,只看别人的还不行,自己还没有用上它,这不是修行之道。正如古人言道:临渊羡鱼,不如归而结网。修行就是要这样,行人看书时,要回光返照,将自己的行为一条一款地对照,认真地反思,自己的实际行持究竟做好了没有?确实是不是如法而修?
譬如说很简单的一个例子,《上师五十法戒》很多弟子都看过,学过,也个个都立下决心要照着做,但是在实际行持当中,不少的弟子不是这里不符合此戒的要求,就是那里又犯戒,五十法戒却不能顺顺利利地施行:或是对有法义传承的金刚上师言语行为不恭敬,或是对同仁师兄弟不能做到情如手足,或是其他的一些什么毛病习性触犯此戒律。然而一当这些犯戒的事发生了,问他们看了《上师五十法戒》没有时,他们都说,看了,看了很多遍!叫他们再去学习时,他们就会说,一直在学习,每天都在学习,在读它……
那么他们真的在学习吗?应该来讲是不认真地看,心不在焉地学习,而实际上根本就没有履行它,没有依此戒而行,那这种看书,学习又能起到什么作用呢?
再说对于我的书,很多佛门弟子都在学习,也在看,活佛们在世界各地都传学,有的弟子甚至看了几十遍,你问他看懂了没有时,他说看懂了,全部都看得懂,但是他们看了后实际上行持又是怎么样的呢?
有的身为活佛的,搞不懂自己为什么居此活佛地位偶尔还会有冷热头疼;
普通行者的,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学佛修法颇有些年头了却还是一贫如洗,不能当大亨发大财富甲一方;
有的大仁波切每天也在看,在学,在修,其结果是执着世法,整天心生贪念妄想,垂涎于什么国家的国师,高级官员职位,跟国家总统平起平坐就兴奋得手舞足蹈,几天睡不着觉,觉得荣幸无比……。
诸如此类,难道说,这些人修行好了吗?没有,都没有修好行,而且还愚痴得很!你叫他们再回去好好看书,把书看懂、消化了再说,他们都不以为然,不把这当一回事,还似受了委屈一般,口口声声地说,书都看懂了,看了多少多少遍,每天都在照着做,都在依着书上所示而修行!若果真是依书中之意而行持的,又岂是这般低下境界修为呢?
唉,这些人实在是太可怜,太愚痴了,为什么还不懂得书看了不等于记住,记住不等于实行,实行才能得受用的道理呢?看了书而不照着做,那即使看一千遍一万遍都是无济于事,对修行无益;逢缘得闻正法而不依法义奉行,闻再多再殊胜的法都无补于成就,这就是实践要如理论的道理啊。既是看了书,闻了法尚不明其法理所在,又有什么资格因为“我都看几十遍了”“我听过许多次某人的法了”而沾沾自喜、以此为本钱而居功自傲呢?
而由于抱此种想法者于修行人中颇为多数,每每言及此处便不能清醒,由是此因缘,故所以应合开示此文,特告诫行人不可入此谬端而贻误生死成就之大事,当知看书闻法尚须依义施行,否则是为徒劳也!
声明:这是阿王诺布帕母《子必依论》里面的一段,为了避免断章取义,如果要学习完整义理,请看完整经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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